香港移民:怎样才算连续七年"通常居住"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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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admin 来源:本站 发表时间:2016-1-26 15:57:30 点击:9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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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周小编刚出差回来便受邀一个老客户的电话前去拜访一下:其中说到一个问题:七年之后能否顺利解决永居的问题。小编不才,将其中一个核心问题与大家分享:所谓的香港通常居住,也就是说“常年往返于香港”的要求,大概是怎样的呢?
我们都知道,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赴港定居,在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之时都有一个前提条件,那即使要在香港"通常居住"连续7年或以上。那"通常居住"的定义是什么呢?
怎么样才算是"通常居住"?
在决定你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时,须视乎你的个人情况及你不在香港的情况,包括:
什么情况不会被视为"通常居住"在香港?
(1) 你在香港的任何时间内:
(2) 在任何期间,依据法院判处或命令被监禁或羁留。
证明是否连续七年"通常居住"于香港,申请者可提供以下有效力证明: 如学校文件,就业证明、正式收据、银行结单、入息税税单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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