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投资移民投资完成后可以申请转换投资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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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admin 来源:本站 发表时间:2016-1-19 17:20:46 点击:76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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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投资移民投资完成后可以申请转换投资么?
答: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规定,在7年的投资期限过程中,申请人可以随意转换投资产品,例如房地产转换为指定金融资产,或指定金融资产转换为房地产,房地产类别主要是针对2010年10月以前的申请者而言,当然2010年10月以后投资1000万港元的也可以在指定的金融资产之前转换,综合有以下4种转换:
(a)房地产之间的转换 出售原有房地产的立约日期和购入再投资项目新房地产的完成日期,不得相隔超过3个公历月;
(b)指定金融资产之间的转换 出售原有资产的立约日期和购入再投资项目新资产的立约日期,不得相隔超过14个公历日;
(c)由房地产转换为指定金融资产 购入再投资项目金融资产的立约日期,不得迟于 1)出售房地产立约日期的2个公历月; 2)出售房地产完成日期后的14个公历日,以较早的日期为准。
(d)由指定金融资产转换为房地产 出售金融资产的立约日期和购入再投资项目房地产的完成日期,不得相隔超过2个公历月。
很多早期投资650万港元的申请人,由于对香港金融市场的了解过少,导致很多投资在金融资产的申请者亏损,根据银河移民资深投资分析专家建议,近些年,香港房地产市场一直较为稳定,监管机制较为完善,不善于投资金融的人士可以考虑转换为房地产投资类别(针对650万港元投资者),当然如果你觉得你现时投资的金融产品收益不满意,也可以中途转换其他金融产品。广大申请人士在转换投资时一定要清楚香港入境处的规则,建议找专业的机构或人士咨询及代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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